70年代畢業的銘賢人新春團拜

各位70年代畢業的銘賢人:

畢業以後,大家與師長及校友少有機會在農曆新年互祝安康。在此,我們鼓勵大家儘量抽空參加215這個難得的校友新春團拜,作為母校60周年誌慶的第一樂章。

出席215校長及老師名單:
1. 鄭劉慶炎老師
2. ⁠陳美儀校長
3. ⁠陳紹才校長
4. 王潘畹芳老師
5. 許俊炎老師
6. ⁠許劉沛恩老師
7. 李揚真校長
8. 黃英華老師
9. ⁠吳屈綺芸老師
10. 校監李志華先生
11. 伍歐陽萱老師
12. ⁠陳綺雯校長
13. 鄧黃愛娥老師
14. 李慶珠博士
15. ⁠Dr. Heyworth
16. 崔康常博士
17. ⁠馬桂綿博士(榮休教授)
18. ⁠區素雲老師
19. 蕭恵蓮副校長
20. 吳志輝副校長
21. 蔡劍雄副校長

70及71 屆
Linda Suen 為聯絡校友

72屆
Stephen Siu 為聯絡校友

73 屆
Raymond 為聯絡校友

74 屆
李鎮錦 為聯絡校友

75 屆
張東林 為聯絡校友

76 屆
梁敏莊 為聯絡校友

77屆
高耀基 為聯絡校友

78屆
李振偉 為聯絡校友

79屆
何展才 為聯絡校友

當晚會有6位2024畢業校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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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生會盃籃球比賽

各位校友,由MYCOSA舉辦之舊生會盃籃球比賽在今天下午開始比賽,現附上籃球比賽未來的日程表,我們誠意邀請各位校友回校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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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賢情」音樂會

母校「冬日賢情」音樂會將於2024年12月7日舉行,歡迎校友出席,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有意索取門券請與校務處Mandy Lo (27784512 內線305) 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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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出嚟搞(70-9) 新春團拜」

各位校友:

約在一年前,我已經在不同聚會表示舊生會想舉辦一個70年代(即第一屆到第十屆)畢業校友的聚會。
現聚會日期已定在2025年2月15日(星期六)晚上舉行, 活動名稱為「215 出嚟搞(70-9) 新春團拜」,地點待定。要看初步參加人數才能決定。如果訂了場地到時只得我一個人,舊生會就不知怎麼辦。
所以我現在誠意邀請各位 70 至79年畢業的校友報名參加,12人一枱,歡迎包枱及攜眷出席,可以自由組合或自行報名。請在 11月4日前先給我一個參加者約數,以便安排場地後再提供進一步資料給大家落實。為免混亂,請用 Whatsapp 9465 2438 與我聯繫。謝謝🙏🏻。

銘賢書院舊生會會長何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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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賢書院舊生會有限公司召開周年會員大會通告

謹訂於2024年11月02日(星期六)下午二時假銘賢書院二樓學生活動室召開銘賢書院舊生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 銘賢書院舊生會 ”) 2024-2025 年度會員周年大會,懇請撥冗出席。

銘賢書院舊生會周年會員大會議程:
1. 通過是次會議議程
2. 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3. 通過 2023-2024年度會務報告
4. 通過 2023-2024年度財務報告

此致
各銘賢書院舊生會會員台鑒
銘賢書院舊生會執委會
謹啟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校友會秘書處聯絡電話: 2778-4512 內線 305
校友會秘書處聯絡人: Mandy Lo 盧慧文 (9688-2421)
請注意:緊接會員大會之後將會召開第一次執委會會議

附注 :
1. 每名會員均有出席任何會員大會和投票的權利,如投票則每名會員皆擁有一票。
2. 在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時,會員可親自投票或委托任何一名會員代為投票。
3. 會員的委任代表文件須為書面形式,由委任人親筆簽署或按以上第39條的規定由其代理人簽署確認。而被委任人亦須為本會會員。
4. 委任代表的文書,及其他據以簽署委任代表的文書或特許書(如有的話),須將已簽署或該授權書或特許書由公證人核證後的副本,須於該文書所指名的人擬行使表決權的會議或延會舉行前不少四十八小時,或該會議或延會以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則須於指定進行投票的時間前不少於二十四小時,存放於本會的註冊辦事處。如沒有遵守以上規定行事,該委任代表的文書即不得視為有效。
5. 委任代表之文書,須當作有授權該代表要求或參與要求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附件 : 委任代表通知書
CCC Ming Yin College, 1 Wai Chi Street, Shek Kip Mei, Kowloon, Hong Kong
1. 委任代表的文書須按依照以下格式,或按情況採用最接近的格式,或為執委會所接受的格式:
“致銘賢書院舊生會有限公司:
本人/我們*…………………….為上述公司會員,地址為………………………………….,
謹此委任會員……………………………………………………………(投票代表姓名),
地址為…………………………………………………………………………………………,
作為本人/我們*的投票代表,代表本人/我們*在    年   月   日舉行之[周年大會/特別大會]及/或該會延會上代表本人/我們*投票。
本人/我們*簽署 ……………
於 ……… 年 …… 月 …… 日。”
*請刪去不適用者。

2. 如欲被委任會員代為投指定意願的票,委任代表的文書須依照以下格式,或按情況採用最接近的格式,或為執委會所接受的格式:
“致銘賢書院舊生會有限公司:
本人/我們*…………………….為上述公司會員,地址為………………………………….,
謹此委任會員……………………………………………………………(投票代表姓名),
地址為…………………………………………………………………………………………,
作為本人/我們*的投票代表,代表本人/我們*在 年 月 日舉行之[周年大會/特別大會]及/或該會延會上代表本人/我們*贊成/反對* (議程中第……項) 決議。
本人/我們*簽署 ……………
於 ……… 年 …… 月 …… 日。”
*請刪去不適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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